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曾在河北乡某小学任职,后因人事调动来到其他学校(不属于河北乡),全县统一发放2017年工会福利,被告知没有我的,和我一样情况的还有20多名老师,电话咨询得到回复没有,几人同去河北乡教委得到的回复是相互推诿,然同样的在河北乡任职的老师均有,而我们离开河北乡的均没有。关键是我们的工资关系仍然在河北乡,工会福利是我们每个人应有的权益,我们虽然离开了河北乡,但我们仍然为肃宁的教育事业做贡献,为什么同样的人却不一样的待遇?为什么同样的付出最终换来的是他人有,而我们没有。不仅如此,还有的离开河北乡的老师发现绩效被降档,在现任学校努力工作得到的绩效等级,需到河北乡申请,绩效工资发放到手之后发现等级不符。试问公平何在?这不仅会打击老师的积极性,也会伤了老师们的心,希望领导重视,还我们公平,给我们同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