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汽车出了交通事故,被拖进停车场,还该不该收停车费呢?
尊敬的网友:
你好!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经费[2013]26号)第三项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停放费用由执法单位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的要求,结合我市事故处理工作实际,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规定: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由办案机关指定存放的事故车辆存车费由办案的各交通警察大队承担。
肃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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